【新功能】U8+V16.1销售费用分摊详解

发表于:2026-05-06 阅读:

销售费用需满足以下规则方可参与分摊:


1、费用单:

a)费用支出单上的费用项目,费用分摊规则不为“不分摊”

b)已审核的费用支出单。

c)存在未被分摊的费用支出单记录。

a)如果开票依据为发货单,则参与分摊的销售单据为发货单

c)已审核的销售单据。

e)特殊说明:对于散件发货的模式,过滤销售单据时,只显示其对应的子件信息。即费用分摊到子件而非母件。

4、分摊规则:

a)按金额:按参与分摊的销售单据上的本币金额比例进行分摊。

b)按数量:按参与分摊的销售单据上的数量比例进行分摊。

c)系统登陆日期所在期间不能早于分摊单据的审核日期所在会计期间。

销售费用支出单是否能够参与分摊,与单据流向无关,与费用项目是否分摊有关。

3、同一张费用支出单只支持一次分摊,且一次需要全额分摊。

4、被分摊对象为开票依据单据(发货单/销售出库单),支持多张费用单累加分摊。多次分摊对于被分摊对象单据任意组合无要求。

5、做第三笔费用单分摊,退货单也参与分摊,且按其数量/金额的绝对值与其他分摊单据进行合计计算,退货单与发货单关联不影响合计结算暨退货由本方承担费用

6、在分摊结果列表中可删除分摊单,同一分摊单号任意选中删除时全删。删除规格:已月结的费用分摊单不能删除

分摊过费用的发货单支持变更数量、金额,原分摊累计不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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